鐵灰5D wrote:住大樓真麻煩.................一堆毛 沒錯搞一堆有沒有的東西出來還有什麼區權會一般人上班就累死,回家還開什麼鳥毛會但必須要說公共安全的東西沒得妥協電動車燒起來很難滅火中華民國目前還沒發生地下三.....四層停車場電動車起火事件若有發生絕對死傷人數慘重
全部畫錯重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授予『管委會』『區權會』非常大權限當然也有『區權會』不得決議的範疇 (例如堆放雜物影響逃生)我常跟朋友說,住大樓集合式住宅就是『多數暴力』但是我也跟他們強調台灣社區『多數暴力』絕對是「必要之惡」!至少在台灣一定要!其中有位因結婚住到東京的朋友頻頻點頭,他說他根本不知道社區有沒有『管委會』『區權會』(但一定有管理人)但是住戶比台灣社區還要守規矩要是沒有『區權會』的『多數暴力』以台灣人尿性您的停車場很快會變住戶倉庫,糖炒栗子攤車都可能出現玄關梯廳會變成鞋櫃展示區逃生梯會被放雜物族繁不及備載以下省略5000字-------補充重點,有些住戶賣房搬去電動車友善社區,也有些住戶因安全因素想搬出電動車友善社區安西教練:「不是因為你才有了這個籃球隊,而是因為 有這個籃球隊才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