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想想我還真的沒有在高速公路放三角警示牌的經驗。唯一一次的高速公路小事故,是塞車的時候,被後面不長眼的混蛋追撞。整個車流很慢。下車拍照後。按照交通隊電話裡的建議,雙方自行到國道警察局備案。小事故也不要冒險停在高速公路上,不要阻礙交通。或說回來,就台灣國道的交通狀況,我也不敢隨便停在車道。太危險了。
Rexmax wrote:就算九死一生放好,三角牌大概兩秒就被撞掉 真的法規說要放100公尺但車子那麼大一台,駕駛都能看不到撞上去了三角牌那麼小一個,是能有啥作用所以其實放太遠也不對我覺得放30公尺左右就差不多了,這樣後方駕駛就能同時看到三角牌跟車子辨識度反而會更高而且走過去100公尺,再走回來100公尺,真的是生死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