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汽車酒駕酒店女,撞死晨運人士,10萬交保。吸毒房仲撞死晨運人士,20萬交保。雷克薩斯富婆,撞死晨運人士,10萬交保。台中客運司機撞死過馬路行人,前期交保金付不出來,法院幫忙打對折就可以交保了以上,都在台灣犯罪天堂秒選台灣。
narcissus_tulip wrote:奧迪汽車酒駕酒店女,撞死晨運人士,10萬交保。吸毒房仲撞死晨運人士,20萬交保。雷克薩斯富婆,撞死晨運人士,10萬交保。台中客運司機撞死過馬路行人,前期交保金付不出來,法院幫忙打對折就可以交保了以上,都在台灣
不光刑責,賠償金都跟不上。都是人命無價的概念, 只不過台灣是人命無價值。為何國外看到行人靠近斑馬線就停車? 因為駕駛人不想把自己的後半生或給賠了進去。就等一下10秒鐘而已,到時候撞了人, 賠償金天價不要緊, 還要做很久的牢。為何台灣要行人跨上斑馬線後才願停車,牠馬的!開車騎車都不顧自己安全了,還會想後半生如何過? 目前還想不到拉!能少停10秒才是贏家, 想辦法趕快先到前面停紅燈划手機才是硬道理。撞到人了! 保險會賠,法官會原諒你幫你著想有家庭有父母小孩要顧。當天就能回家吃豬腳麵線,然上PO網幹譙政府沒有人車燈號分離,害他撞死人。行人白目, 過斑馬線不會看車,要走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