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重點還是看誰有受傷跟鑽不鑽右邊車縫~啥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根本沒有很大的關係不信的話你可以試試~位置對換你前方有機車要右轉你開車~鑽他右邊車縫~給他衝撞下去然後~他仆街犁田倒地相信我~~就算你主張~他右轉車輛.未禮讓你直行車輛~~你還是得賠他說來說去~不管是機車鑽右邊車縫~還是汽車鑽右邊車縫只要機車倒地~你汽車就是要賠錢講白了就是這樣而已看到重點了嗎~就是沒受傷的要賠受傷的~跟你主題探討的法規~沒有很絕對關係另外~從這裡衍生就可以知道~為什麼國道~政府不敢開放騎乘大型重機因為會仆街犁田死傷的~肯定是二輪機車
你寫了落落長,都沒提到是不是同車道,不同車道本來就該禮讓直行車,有沒有禮讓基本以"撞"為標準,撞了就代表你沒禮讓才會撞。同車道的話,你要是能証明後車本來是在你正後方你轉彎時他才突然切到你身側要超車,可能就不一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這裡的直行車應是指對向的直行車吧你同向的機車在你右側擦撞基本機車就算右側超車違規了法條是看個人喜歡解釋的嗎熟法律的來解釋一下前幾日刷到一條對面有個教法律的被開罰單上了法院後法官和交警律師被噹的一無是處罰單取消所以即使是法官或交警也不一定對法律熟悉要據理力爭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無直行轉彎等問題,但不代表前方(轉彎車)在明知後方有直行車就可以貿然轉向(很重要)實務上狀況N百種,加上行車紀錄器的普及,有時法條的引用會造成結果大相逕庭法院判例也因此會有不同的結果所以遇到時難以和解要興訟情況下建議找律師研究法條狀況怎麼對己方有利才是上策
我覺得沒錯,我開車轉彎時,開方向燈後, 就是轉頭跟看後照鏡,確認無車或是確認別人願意讓我, 我才會轉入.我從路邊停車位出來時, 打了方向燈,接下來就是等後方紅綠燈變紅燈, 無車駛出, 我才切出來.每個人的反應有快有慢 慢跟讓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