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跟你發生一模一樣的事. 機車有一點點刮傷.當下報警.警察連絡車主到派出所.然後警察要我找車主自已喬賠償.我預算3千.先開2千跟對方談.對方說好. 就簽和解書了.估計因為不是新車..對方也不打算修.算是遇到一個不錯的車主..事發1小時解決所有事情.這種請機車行估價的話.通常都是換.不是修.~而且你看不到對方是真的修還是假的修.最好去看機車定損..
如果這麼有誠意賠,不要只留電話,全套要做足,報警、聯絡保險公司、拍照,都一定要做,現在沒有掌握足夠證據,只留個電話等人家來宰,太單純,社會上不是只有好心人。反過來,真的不爽,雙方法庭見,他也要提出證據來支持他開的價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