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nshan-johnny wrote:記得6分鐘內可以豁免以相同違規項目被重複開單 誰說的,不同路口就破功了,笨! 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