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 四輪大爺全責。財政部應該 修法,強制險只賠兩百萬,應該提高...四百萬。200萬對紅牌,太不公平了。 台灣人命,最便宜。台灣人,命最便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