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順順上匝道」未打右燈遭檢舉 法官認同「免打」駕駛開心了

我被檢舉過1次,可以申請退回罰款嗎?可以退回的話我直接捐社福機構。
我覺得像這種檢舉魔人亂檢舉、員警亂開單的案件
若經申訴得以撤銷罰單的話
應該要扣該開單員警的考績
不然每次這種案例員警總是一句[你自己去申訴]敷衍打發沒有犯法的民眾
反正開錯單他也不痛不癢
根本擾民
n8520759

就連法官都會有不同意見了,你覺得基層警察會比法官還懂法?所以警察也是依照職責開單,而不是讓警方選擇性執法。所以除非法有明定或交通部有下函示,不然警察的工作就是依法開單。

2024-10-28 8:34
knift

n8520759 如果是這樣,那應該做的事就是從「不明確」的法規去著手修訂,法官都有不同見解,警察會不會有不同見解?那人民怎麼遵守?

2024-10-28 11:48
檢舉達人都是些鼠輩和心理變態
開單的
跟一審的法官
應該要嚴懲

這算是嚴重擾民了
台灣的法律 變成個人認定
也沒罰則 警員當然是先開單了再說
法官亂判也沒事
stoak wrote:
「順順上匝道」未打右...(恕刪)
爽 繼續檢舉沒打方向燈 亂使用霧燈的垃圾駕駛 每天上下班都檢舉好幾件 心情真好
全面取消民眾檢舉
非常合理,希望能形成判例,依著箭頭單一指示方向在車道上前行,還要打方向燈,真的有病,相關交通條例規定可能就有問題,最好趕快修一修。
只能說天龍國怪人多
還好南部較少檢舉怪人
所以反思回來看的話
就表示交通規則
可以因為法官不同
而各自表述喔
那還要交通規則幹嘛
就都隨便開
反正法官就隨便判就好啦
Leonarka wrote:
開單的跟一審的法官應...(恕刪)


讚成,知法玩法,罪加三等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