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吾人看吶,機車騎行人行道也很常見,要不要一鍋端,全部取締?私心以為被開單的機車騎士將更多不用太擔心腳踏車,沒出事沒人管你,車亂騎導致事故,罰單加賠償,來回幾下,下次就不敢了。人不難教,有深刻的懲罰,就有良好的行為。
heliun wrote:亂源不是交通工具,是人。 同意大大說法,亂的是人不是哪種交通工具腳踏車有人會亂騎,機車也一樣有,汽車也有人亂開就連行人也有違規的,不走行人穿越道,好像所有車都要讓他我就遇過很多次,大方的直接穿越馬路過去
歐洲日本一堆文明國家人行道面積跟車道一樣寬人行道空間大到還可以再規劃導盲磚、自行車道、座椅再加上實體護欄確保行人空間跟車道的阻隔就算是窄巷,也是以行人行走方便為主,開車的就只能慢慢避讓觀光熱點更多規劃車輛禁行反觀台灣連人行道都沒有了,行人跟自行車全都在車道上然後再來怪這些弱勢族群造成危險鈑金爺腦袋就是這樣一如既往地跟灌了水泥般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