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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伴侶酒駕,女子趴引擎蓋,最終不幸

下輩子希望聰明點,有正常想法ㄧ點,

酒駕社會事不是這樣處理的⋯

趴引擎蓋⋯⋯⋯

這跟那個站車外抓著車硬不放手被拖著跑被撞死的有啥差別。
裝模作樣的T

是以89為榜樣在當男人吧
為何要阻止? 分手就好啦

分手後 此人死活與你無關

酒駕也是他人事務
青鳥女女
互相情勒
一段佳話

親情愛情裡
不要想控制誰
兩種處理方法
一來隨緣
二來離開
沒必要糾結

離婚協議書簽了再開。

建議有伴侶的人,宣導「酒後不開車,開車先離婚(分手)。」

ps.如果伴侶身家財產龐大,不建議離婚。
jxv wrote:
宜蘭2024.10.09...(恕刪)



垃圾不分男女
該判故意殺人了吧? 恐龍法官
HermesParis wrote:
打電話報警就好了

打電話給駕駛告知"不要酒駕"
對方開車不能滑手機沒接電話
所以當下只好抱緊處理了(抱緊引擎蓋)
攝影機畫素好差啊...
MdfkR wrote:
習慣頭先插進去的男性
萬萬不可信任

這項太武斷.

我在家的固定車位因要取放尾箱物品一定要頭先進, 如果倒車泊取放尾箱物品很困難尤其是較大物品更不可以, 還好一手倒車駛出完全沒問題.

也可能這樣成了習慣, 在外面停車如果車位倒車一手可以駛出的話多數都是頭先插入, 另一個目的也是為了取放物品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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