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孝爺 wrote:正牌車主 收到罰單 ...(恕刪)
檢查過版面 , 沒人貼 . [口哨]
這種是刑法212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刑責很輕: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