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head.jen wrote:未禮讓的汽車中,機車比率又占6成,這是啥意思...... 應該是 "汽車=四輪+二輪"後面又強調汽車裡面機車(二輪)占6成我個人是覺得不可能啦應該是四輪大爺都早上跟傍晚特地騎車出門反串
原po在講行人致死,怎麼回文每一個都在說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是有多少行人過馬路在滑手機又慢慢走的啦?我每天開車每天禮讓行人,幾乎沒看過滑手機慢慢走的,到底是哪個平行時空?還是根本不想禮讓?對了,最新消息,巨業施姓司機不但13年前就撞死人,這次這例甚至在下車查看,發現當事人只是斷手之後,又上車補油門直接斷頸。錄音檔都出來了。2024年,台灣還是一個野蠻國家!
駕訓班沒傳遞正確的觀念+政府設計的各種道路陷阱 造就現在的後果....很多路口斑馬線設置的位置根本差勁....駕駛也不是神,有時候晚上即便轉頭看了也可能就那麼剛好沒看到就開過去......。 不懂斑馬線後推一點這種基本的東西政府為甚麼都不做.....(只看到台北市最近有的地方有在改善)但換個角度想....不禮讓行人罰6000,今天政府什麼都不做,隨便一個人檢舉就可以賺6000,反正撞死的不是自己, 如果真的改善路口交通這樣可能就少了很多6000可以賺, 不如就.....讓檢舉人持續為政府賺些$.....,收入越多反而越不想改善,畢竟穩賺不賠
怎會扯觀念?政治人物每個上台前都馬高學歷乖寶寶....保證不貪污不圖利最後呢?政治人物接受高知識洗禮尚且如此(每個都知道不要貪汙圖利觀念的阿)更何況一個公車司機....台灣土地是拿來買賣炒做的不是拿來給行人無償使用的凡事只要把政府無能挑起社會對立就行了跟為了減少人民從警的工作機會改由檢舉達人一樣的道理....能省則省讓人民去戰行人地獄互相檢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