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檢舉違規專家,這事故現場 算是被破壞了。但是對向四輪大爺,行經馬路應注意車前狀況, 未注意 撞到事故車輛。財損有沒有機會 索討。我覺得四輪大爺有責任,畢竟,人家可能要放三角錐。你就給他輾下去....我說車。不是人就如同交通事故,有放三角警示牌。後方車輛,撞上來...哪有不用賠的未依規定距離放置警示標誌,有何罰則?這問檢舉達人最清楚,不然再檢舉心酸的。
cinnamon coffee wrote:這麼大台的機車躺在地...(恕刪) 雞腿換來的,第一台 四輪大爺,有停在開。後面這就是雞腿換來的雞腿四輪大爺,原來是高齡駕駛68歲。不過新聞說 自摔的是騎身分證。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921/F9B0B778C07B1CD9A4758D63091600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