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騎車的說詞這麼蝦....紅綠燈高度與行人拿傘高度差這麼多,除非近到接近撞到這路口無紅綠燈,在班馬線撞到行人,這全責了這行人也蝦,當無敵星星,過馬路還把傘放肩上不注意來車!無紅綠燈無小綠人燈號還敢這樣不注意來車,雖然法規是保障行人,但我還是覺得這案例行人也要負點責任如視障,老人,小孩,這騎士肯定全責
我對這行人表達百分之87的不捨。為什麼沒有百分之百呢?我來檢討一下受害者好了。馬路過四分之三以後,這受害者就打斜的走了,而且開始不看路。我走路都是戰戰兢兢,無時無刻不把自己命當命,不會把自己放在危險中。套句馬宗痛萬用語:你看,這不是被撞了嗎?結論:被撞活該。講完結論,我還得補充一句,撞人的也是不對,我並沒有說撞人的對,請勿自行腦補。不過撞人的,已經被檢討的夠多了,我只是補充一下行人方面也有需改進之處。交通安全不是靠單方面就能周全,自己的命自己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