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發明電車滅火的方法之前
電車停在是醫院的地下室 真的就是最危險的地方
今天電車火警 最大的特色就是無法滅火
油車起火 用滅火器5分鐘以內滅火
但電車燒個4小時以上 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阿就是無法滅火...
那個煙熱就是全部往高樓層慢慢灌上去累積
況且那些煙充滿劇毒
累積最後 不用等劇毒濃煙的濃度太高 早出人命了
今天如果是百貨公司 還是一般住宅大樓 就還好
大家都好手好腳
當然在出現劇毒濃煙的時候就知道要跑
10幾分鐘就可以跑出外面了...
接下來電車繼續燒個幾小時 就之後再來討論財損的問題...
不管是幾千萬 幾億 ...
總之都是錢的問題
都好解決
但是安養院跟醫院就不是這樣
地下室無法滅火的話
床上的病人是沒辦法自己跑掉的喔喔...
護理人員4-5個人顧30床的話
你要怎麼把臥床床患者一床一床 推下樓?? 電車車主要來幫忙推嗎??
尤其是火災的時候 危險 也不好搭電梯
你要怎麼把這些臥床的人通通疏散?
病人無法疏散 + 地下室無法滅火 ...
等整個空間劇毒濃煙的濃度夠了 這些人還能活嗎??
那這些人命的責任要算誰的??
燒起來的電動車車主負全責嗎?
支持全台各家醫院響應禁止電動車停放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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