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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開車撞出人命⋯成大女職員涉過失致死罪!駕照2點不合規定直接註銷

我就說
成大不用負責嗎?
林女駕照未註記癲癇
成大明知林女有癲癇病史, 也發作過
竟還允許她在校內開車, 停車
這不是把所有成大師生置於高風險之中?
如果成大盡到責任不讓林女開車進學校
是不是可以避免這次悲劇的發生
u9431030

2020年修法交通部也要負責,只管開放討好,但無管理配套。

2024-08-14 9:38
ernest985

2020交通部通過33年前的駕照

2024-08-14 10:13
Xantia_L wrote:
癲癇開車撞出人命⋯成...(恕刪)
都撞死人了才註銷 什麼爛政府
caoq wrote:
監理系統早就該跟病歷連線了
就醫紀錄出現特定病症,系統就自動通報
警察PDA也能一查就知道
不是什麼都推給個資法不能做
個資法...個資法...個資法...
caoq

立法啊,特殊傳染疾病通報列管就沒個資法問題嗎?

2024-08-14 8:37
結果兩年後不換照也沒事,照樣開車上路,訂這種無強制力的特殊駕照規定,根本就是垃圾級政策。
兩年未換照,就要動用監理站人員搭配警力去找人啦!這種不定時炸彈爆發就出大事了!
現在是有癲癇的人只要沒有主動去監理站做註記,不管她就醫過多少次,病情有沒有好轉適不適合開車,監理站永遠都不會知道就對了。
所以說駕照永久有效就是個爛制度。人的生理、心理狀態是會改變的,拿到駕照之後不要說患有癲癇,就算是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同樣可以繼續開車,反正考過駕照之後終身都不需要再做體檢。
Nat507

現況跟駕照永久有效沒關係,是在考照時應檢附健檢、以及未主動通報出了問題。就算要每年都要換照,沒有主動通報一樣不會知道

2024-08-14 11:14
癲癇應該考量的是,不核發駕照。
但每個月補助一些交通款項,實報實銷。
舉例來說。像是大眾運輸每天80塊. 大眾運輸不方便的地方也可以使用計程車等去補助這80元。
減少不定時炸彈的出現。
Nat507

路人39 對啊 就是不相同,所以不應該開車。上述回覆是針對交通補助而論

2024-08-14 14:19
Alex821

沒影響行車安全的,肢體障礙人士有相對的無障車可以行駛。如果願意交回駕照,坐大眾當然也應該給予輔助。智能障礙無行為能力者本就不能考照,也有相應的福利了。

2024-08-14 17:05
Xantia_L wrote:
2020年9月交通部修法後開放癲癇患者考照

開放這個的交通部長到底在想甚麼?
我記得癲癇是不能領照的

何時改的? 還是她未誠實登記? 甚至無照偷開?
u9431030

2020年交通部的阿龍改的

2024-08-14 9:37
所以以後駕照要連結醫療資料庫
一旦有禁止駕駛疾病就應該警示並註銷
Xantia_L wrote:
涉過失致死罪!

Xantia_L wrote:
警方查出,林女駕照沒註記,也未依規定換照


這要用過失致死也太說不過去! 至少追加下公共危險之類的
警方明明查出她沒依規定換照,這跟酒駕、毒駕一樣,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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