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路口違規超車台灣機車右側超車沒問題,機車路口可不可以超車就不清楚了.最好的辦法是舉證對方沒有打方燈減輕自己的肇責.
11306201300 wrote:快要穿過環中東路口時,與同車道左前BMW未打方向燈右轉環中東路發生擦撞 你沒行車記錄器,也沒保第三責任險,聽你的說明,看起來是同車道想右側超車,但前方車輛卻是右轉了,不過,其實你也不用擔心,因為不少汽車車主也遇過同樣的車禍,想右轉,但門沒關緊,然後,有機車想要從右側超車,結果,明明是後車機車的錯,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最後都是判汽車錯的比較多,唯一比較吃虧的是對方是BMW,即判便對方錯7成,但如果他自己有保車體險,對方保險公司還是會向你要3成的修車費用.要不,你花3000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報告.
機車和德國進口車的車禍,怎麼不小心處理?人家隨便一小片鈑金銬漆多少錢?對方哪會跟你笑笑揮手,各自回家自費修理?別傻了。天底下是有好心人,但不會正好被你遇見。就算最後五五好了,也是一大筆錢!這種過程,一般台灣人就是這麼做,不必是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