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ibobo wrote:
所以超跑可以橫行霸道!
吊走!台中餐酒館老闆酒駕 千萬麥拉倫卡路8小時終移置
說的是事實,影片中是兩線道,車輛直接停在馬路,所有的車輛都得違規逆向繞過
已經算是嚴重妨礙交通,業者不敢拖,就是因為怕損壞車輛,警察也只能開單,最後還是車主來解鎖,才被拖走,連公權力都只能放著讓它違停,你說呢
最有GUTS 的車主 如果遇到 最有GUTS的屋主
不知道敢不敢砸車 噴漆
反正要鬥地主我沒有在怕,停這裡我弄一台砸一台,我已經沒有(關係),這毀損也不會成
女子沒違停卻被砸車 還被噴漆、貼上白目
JOE wrote:
最有GUTS 的車主 如果遇到 最有GUTS的屋主
不知道敢不敢砸車 噴漆
所以違停的風險,不是拖吊跟罰單,反而是遇上敢砸車的人,毀損一定會成立
但遇上沒有任何資產的,告贏也就拿到債權證明,而且砸車不是砸人,大部分都是可以易科罰金,也判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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