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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停讓行人是不是有安全/法規漏洞?

巴龜 wrote:
媽媽也有問題,小朋友還這麼小,硬要這樣拉著走
車子來之前小朋友就已經跟不上大人的腳步走得踉踉蹌蹌,大人還硬要拉著走,更何況是拉著過馬路

行人快快走要被說硬拉小孩
行人慢慢走要被靠北過馬路散步擋路
行人好難當喔

而且我看是小孩自己走路一直看地上
不專心看路吧
行人每次過馬路沒被四輪大爺撞死,都應該在人行道旁邊叩謝不殺之恩啦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ms=9009&s=281613

內政部行政公告:
警政署提醒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二、機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則構成違規要件。

因為汽車前懸沒有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所以沒構成違規要件啊!!
fruits0800

不得使人群分散,甚至造成行人有驚嚇、後退、停等的情況.....

2024-07-14 11:33
chuleei

是"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行時,無論有無指揮人員或紅綠燈號誌指示,汽機車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不得強行進入使人群分散,甚至造成行人有驚嚇、後退、停等的情況",可是樓主的沒有進入啊!!

2024-07-17 13:03
我晚上出門運動被逼過,我快速過馬路已過半,小黃也早已減速,但一直故意往前嚕到50公分前懸壓到斑馬線才停,直接把我逼出斑馬線,從此晚上出門運動都會掛密錄器
另外一次小黃切西瓜差點被撞到本來還不想理我,看到我掛密錄器才道歉
yoyo53421
yoyo53421 樓主

真的構成未禮讓行人 一定要報案,申請交通裁決,讓他噴6000爽一下,我之前就報案,他要跟我私下和解包500塊給我,我才放過他

2024-07-12 18:14
Benpli

我也隨身帶著密錄器. 只有發生車禍密錄才有用. 而密錄沒有全景不被承認的. 已發生過了. 只是糊人 或 錄別人 有全景. 自己沒在全景內沒用 .

2024-07-12 18:15
有勸導代替開罰捍衛違規達人違規權益的民進凍執政,
還想改變交通環境什麼? 8年來死傷有改善過嗎?
106年交通事故總件數296,826件, 逐年攀升至
112年交通事故總件數402,926件
拍攝的人也是愛看戲的路障一枚.
菜叫菜逼巴

殺小邏輯? 來你說拍攝者該做啥? 按喇叭 分散行人跟小黃注意力嗎?!!

2024-07-13 10:36
人車分離 很簡單的事情
沒人知道計程車最後會不會停下來,靠近的速度那麼快。就算最後計程車司機違法行為被罰,小孩子被撞也可能重傷!

我覺得媽媽的作法是對的,但是不夠謹慎,如果我有看到對方開進來,我就會停下來等他並護住小孩,如果他有停我才會繼續走。

如果對方真的不讓,那我就讓他先過。他有要停我才前進。永遠不能把自己安全交由其他人決定,對方有可能精神不濟甚至被什麼東西糊住眼睛,但是我們的生命安全不能冒險。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菜叫菜逼巴

對方開車這麼兇 我應該會在斑馬線上讓 讓他被開單

2024-07-13 10:38
曉得 wrote:
紀錄器影片


人命比檢舉重要吧?
何況在夏威夷, 這種檢舉一定不會過.
這種不算停讓啊!停的意思是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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