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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科技執法,取締不禮讓行人標準?

其實現在規定滿混亂的,我在路上看到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但是大抵是看到行人要讓,但是如果他還很遠就趕快過去,大概是這樣!!
建議科技執法可以一併執行行人違規闖紅燈,比照汽機車標準重罰六千元,用心共同維護整個交通秩序!
壓力鍋

那可能得像對岸加上人臉辨識系統,任何人走到哪裏都在政府掌控中。

2024-07-05 10:50
chieh0408

怎麼辨識身分才是問題,不然再怎麼定罰則就只是講好玩的!!

2024-07-05 10:56
致命涼 wrote:
上次有計程車停著等十幾秒
行人不走才開過去,照樣開罰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0/7599408


以下擷取自連結的新聞內容:

『...警方今天說,汽車駕駛人如遇到行人有禮讓情況,駕駛人可選擇耐心等待,等行人通過,或是從距離行人多於3個枕木紋的地方通過,避免受罰。...』

有病!~
明明就很簡單,不要人家在上面走
不要壓到斑馬線,而且不要急煞
轉彎過個馬路習慣性慢一點、停一下也會安全很多
該怎麼辦才好啊

等你被烏龍罰的時候,還要你自己申訴,你就不會說得那麼輕鬆了。

2024-07-05 11:41
philips107s

那其實可以不用設行人穿越號誌了~反正不管紅綠燈行人要過就停!

2024-07-05 13:28
奇怪,國外也是禮讓行人,怎沒有烏龍罰? 外國人比較厲害?
philips107s

會不會外國的行人跟我國的行人不一樣!!

2024-07-05 13:29
hch2006

外國行人叫外行, 本國行人叫內行 [笑到噴淚]

2024-07-05 13:56
下次去路口站一天試試,看看有沒有哀鴻遍野!
那是你沒遇過。
曾經車停下,禮讓行人通過,好不容易(因為人潮太多又都零散,那邊又沒紅綠燈,大概停下三分鐘左右,真的是好不容易)等到行人穿越道上以及路邊沒行人了,趕緊油門催下去,結果有幾位行人從路"旁"(有凸起來的人行道上,離行人穿越道還有大概2公尺的距離)跑步直接跳下人行道跨到行人穿越道,而且因為馬路不大,行人這一跨,一堆車子都中招。
這種如果也要被罰,那之後可能有人乾脆站在人行道上(離行人穿越道一小段距離),然後趁車子過去趕緊跑到行人穿越道上,這樣車子就要被開罰了。
應該要可以識別(判斷)情形,而非只有一套死板板的標準(標準不變,但可以視情形裁奪減免或免罰,就好像法官判交通事故,也會考量駕駛的可應變時間)。

AndyPendy wrote:
明明就很簡單,不要人家在上面走
不要壓到斑馬線,而且不要急煞
轉彎過個馬路習慣性慢一點、停一下也會安全很多
諸葛小花 wrote:
少數行人會跟樓主的圖一樣
站在斑馬線那裡等綠燈
這樣直行車不就全都不用走了
我是遇過幾次啦
幾個月就會遇到一次機率不高
我都減速看他啊
確定他轉頭看了我
且沒有繼續往前跨我才會過去
這種的他其實都站在那東張西望
好像在找快速通過的機會


這個路口來說,應該是沒人行道吧,行人沒地方站自然會站上行穿線,老社區很常看到這種路口。車本大爺應該又會出來說,那裡本來就沒有行人在走,不需要人行道。然後牠在路口直接違停,走到行穿線上賴著不動,要是有車子敢衝過去,恭喜被陰了中獎罰六千。
諸葛小花

我回想了一下 好像都是有騎樓的 不是人行道的

2024-07-05 13:17
通通開罰!一個都不漏!
xiaoming11 wrote:
建議科技執法可以一併執行行人違規闖紅燈,比照汽機車標準重罰六千元,用心共同維護整個交通秩序!


按照監理所的說明,機車不停讓行人是罰鍰1,200元,要多次被抓到才會變六千。車輛越大罰鍰越重,是因為殺傷力更大,如果行人闖紅燈也要罰六千,可以請您來用TNCAP撞擊時速標準64km/h,下場跟車對撞,如果您的殺傷力等同於車,罰六千就有道理了。可以自費申請撞擊測試,不然路上找台米漿或是C200撞看看就知道了。

為了洗刷臺灣「行人地獄」汙名,交通部於112年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其中為提升行人通過路口安全,修法前未停讓行人只有罰鍰,而新法修正後,未停讓行人違規,機車駕駛人罰鍰1,200元,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則加重處罰至6,000元,而汽車駕駛人修法後加重處罰至6,000元。同時還新增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並接受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https://www.thb.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7839&s=22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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