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好標語就可以了吧要懂變通不然對當地住戶真的是跨一次罰一次,都不用進出了正常人跨越鐵軌也不會傻傻地停在鐵軌上給火車撞又不是低能網紅想蹭流量停在上面拍照假若真的有這種人,那這一小塊地方也防不了他以前行人跨鐵軌的便道很多現在以各種安全為由全面禁止一般人通行說白一點這種政府公務單位就是不想要撞到人惹事所以一慮先預設立場我有警告你喔不是我撞你喔
小雞飯 wrote:說白一點這種政府公務單位就是不想要撞到人惹事所以一慮先預設立場我有警告你喔不是我撞你喔 前幾天才看到去年新北溯溪事件鬧出人命,被家屬告國賠,新北市政府沒有設立告示警告溪流有哪些危險,造成民眾疏忽受到損害就是要賠錢。司法的觀點就是行政機關、民眾自己疏忽不警告,出事就是要扛啦。先禁國家體制下,可以閃躲責任當然要先防,不然出包終究要抓一個出來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