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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當個安全守法的用路人?一文看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改了什麼

檢舉未戴安全帽
不檢舉違停?
哪個危害比較大?
想不通哪些個蠢材決定的
大違規時期開始
嗯 買50嵐 方便多了 可以隨便停 真好
可惜了開放不檢舉項目超多人違規的~
現在的交通罰則其實還延續著戒嚴時期威權的精神,就是"管好管滿" 只要安定維穩就算侵害到人權也沒關係,比如: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so what! 我沒戴安全帽會引起其他人車禍嗎? 穿迷你裙比較會吧! 我愛不愛戴安全帽干你屁事,那交通部為何不規定行人一律戴安全帽?! 這就是標準的父權心態,跟"阿罵覺得你很餓"是一樣的心態,你就是要給我吞下去管你喜不喜歡
nacestudio

嗯~國家養你養到這麼大是可以隨便死的嗎?這種心態XDDD

2024-06-04 9:19
想氣死檢舉魔人的趕快背下來,以後都專挑不能檢舉的來違規!
感謝政府
馬路上到處是我的停車場

直著停
並排停
隨便停都可以
mark1988210 wrote:
所以交通安全倒退我覺得沒感覺,
之前開放檢舉違停還是一堆阿,反而科技執法還比較有用,
違停科技執法是最有用的,因為有顯目的牌子,
畢竟又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善用檢舉之人,會違停還是會違停啦。

台灣的市區人口密度過高
地狹人稠, 車輛太多
連機車不違停都很困難, 何況是汽車?
在台北每每開車出門都很受不了, 停車太難太不方便
把原本開車的便利性都給吃掉了
路邊無時無刻都是停滿車輛, 連臨停都顯困難
早就都盡量避免開車出門, 不遠騎機車就好
大眾運輸能到就盡量搭大眾運輸
除非目的地確定有地方可以合法停車
在台北市, 一些景點連機車要找個合法停車位都得繞半天
汽車則是不用肖想免費停車, 有錢都不一定有得停車
所以無論是開放檢舉還是科技執法, 都很難杜絕違停
了不起就是有執法的區域可以清場, 沒執法的區域一樣違停一堆
所以為什麼限縮檢舉違停那麼容易被通過, 沒有什麼拖延及雜音
不就是因為連自己心中都承認太難避免違停嘛?
假正義魔人就不用嘴了, 只是沒被抓到開單罷了
限縮檢舉就是睜一眼閉一眼, 大家相安無事過一天算一天
沒有辦法
維持開放民眾檢舉項目
●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

輕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這衝突了啊!
sunland

機車可以停,四輪大爺不能停,沒衝突

2024-06-04 10:34
路人39

因為四輪是"大"爺, 空間佔太大, 嚴重影響, 機車小台就沒那麼嚴重[偷笑]

2024-06-04 11:05
這樣會讓交通更好?
knift

交通會不會更好不重要,選票會更多比較重要。

2024-06-04 9:42
strayvet

帳面上的交通違規數量一定大幅減少!

2024-06-0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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