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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照鏡不是裝飾品喔
如果習慣不改, 下次沒機會爭論誰對錯.
變換車道就是要習慣看後照鏡 確定安全才慢慢切入.
如果你碰到飆車仔, 就不是斷肋骨這樣簡單
有現場圖就有初判表!

機車7成!

發生原因:機車未注意車後狀況, 隨意變換車道!


汽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love909124@gmail.com wrote:
麻煩幫我看一下誰責任大,我是右前方A車機車,對方是B車汽車,有幾個争點如下。

1,現行法規對路口變換車道無罰則,僅能用前後車、依序、逐一的禮讓概念讓駕駛遵循。理論是否正確。

2,我路口處,還沒進車道前就變換車道,並非進車道才變換車道的。

3,雙方皆無車損,她後照鏡擦撞到我後照鏡,我鎖骨骨折,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肋骨567骨折。醫生說車禍通常都鎖骨骨折居多,肩胛骨骨折幾乎都是跳樓導致,可見當下重力加速度是多快。

#圖二圖四為出發點,圖三為我倒下與她停車的地方,她完全沒煞車,離我超遠我才騎20,真懷疑她出發點還離我哪麼遠,是突然超速嗎?


1.雖路口變換車道無罰則, 但若路口道路筆直,標線筆直,
肇責單位仍會以虛擬車道線的方式延伸車道,所以A車還是屬於變換車道。

2.同1,就算在路口結束前變換車道,仍要注意原車道後方來車,
以猝不及防慢速反應時間1.6秒,再加上剎車反應做動,
若在變換車道後2~3秒內碰撞,通常變換車道的車輛會是主肇責。

3.重力加速度在地球上多數地方,大約都是9.8 米 / 秒平方

最後,要知道對方車速多快,最好是調附近監視器,或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對方"她"完全沒剎車,有時蠻符合一些三寶特質,
例如:用尖叫代替剎車,
或只盯著前車,未注意到車側,(或許她完全沒注意到照後鏡與你碰撞)
在沒注意到車側情況下,沒剎車(這也是你說的),並不代表對方一定開很快。

另外,如果你"真"的只騎20,建議你騎在機慢車道上,不應該切入快車道。
會嚴重影響車流!

記住,在路上,慢和安全無法劃上等號的。
按照現場圖表示是你超車不當...如果是直行前後車關係就只是直線,對你其實很不利。

要看對方行車紀錄器能否讓你翻盤了。
love909124@gmail.com wrote:
3,雙方皆無車損,她後照鏡擦撞到我後照鏡,我鎖骨骨折,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肋骨567骨折。醫生說車禍通常都鎖骨骨折居多,肩胛骨骨折幾乎都是跳樓導致,可見當下重力加速度是多快。


= =
跳樓也要看姿勢,不是說肩胛骨骨折幾乎都是跳樓,要理解為何跳樓多數肩胛骨骨折....
原因就臉著地阿....不然哩....
而肩胛骨骨折重力加速度其實....說有關係也不是這麼絕對關係,主要是撞擊時候姿態決定你要斷啥骨頭。

還有阿,時速50就能撞死人,你覺得能撞死人而不斷骨頭????
更別說骨質酥鬆的....

所以? 這無法斷定對方車速多快...
只能說明你撞擊姿勢造成肩胛骨骨折。
在路口時速20還疑似跑到汽車前方
感覺比較像是惡意的
不過這個在沒辦法證明的情況下,不影響肇責

如果照您說的,行車紀錄器看的到您在前方
基本上就是五五居多
因為您也有行車動向不明的問題
不然路口前後都分一般車道的慢車道
您為何在路口的時候要侵入一般車道的延伸道範圍?
而侵入之前有無觀察後方來車?
雖然路口沒畫線,但是也是有延伸線的概念
您要拚對方全責應該不太可能
不過對方因為確定行車紀錄器有看到您
所以對方"本人"不管有沒有看到您,基本上都會有"應注意未注意"跟"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醫療費應該是不用怕強制險基本應該夠,其他費用就看對方保險了
love909124@gmail.com wrote:
麻煩幫我看一下誰責任大


樓主您肇責大
汽車車頭已經超過你,機車偏移擦撞汽車照後鏡

我四月也遭遇同樣的事,而且機車騎士單手騎車被我行車記錄器拍到,幸好擦挫傷而已,也只跟我索賠修車費用
變換車道或有轉向

一定要稍微看一下後方車的距離

多預留一些空間給後方車

可以減少車禍發生
我對樓主時速只有騎20公里持疑?如果20公里還能超過汽車,那汽車幾乎是靜止狀態才有可能吧!看照片顯示汽車似乎是維持直行狀態前進,而機車是變換車道不當而導致事故吧!反正路口應該有監視器可以更明確給警方判斷誰是誰非的責任比例!
怎麼會覺得路口任意變換車道沒罰則就是對的?

B車就是直行車,

A車就是變換車道,

自己去想誰的肇責大?

如果你是B車,

你覺得誰的肇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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