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空運到北極或非洲餵北極熊或獅虎豹,台灣應對犯罪零容忍。
這個也是我認同的方式,然後我還建議累犯就遞增倍數,上班族一次就嚇到烙賽,第二次以後大概公司就沒工作了,算是變相的懲罰。一開始監獄可能人數暴增後面就會遞減了,這種罰則才有意義。
缺錢的罰錢,有錢的坐牢,關過的就勞動,怕痛的就鞭刑. 這樣才有用.
twsnake2010 wrote: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就...(恕刪)
zenus wrote:禁酒駕用重刑都沒用, 最好的方式頒布禁酒令
Motor123 wrote:鞭刑 對 就是鞭刑...(恕刪)
t0015263 wrote:重罰無效,台中1到4月酒駕累犯年增45%
沒錢的慣犯一樣再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