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灰熊1110 wrote:不好意思,想請問,三...(恕刪) 對方會說你沒有禮讓轉彎車,我猜你已經騎在右轉專用道上了!這就是台灣道路陷阱之一,你有沒有錯只能交給法官,就算親眼目睹網友說的也都沒有參考價值!不過我認為你肇責較小!台灣有個很不合理的狀況,就是死傷者最大,肇則是看誰損傷較大作判斷,希望我是誤解了!。
小灰熊1110 wrote:想請問責任歸屬真的是我嗎?? 對方汽車右後方保險桿整個翹開表示是你從對方後面撞下去的小朋友左腳被汽車的右側後車門摩擦骨折表示是你騎車擦撞了對方後保桿後又去磨擦對方的後車門以上都表示應該是對方已經超越你變成你的前車要右轉然後你一台機車又載著小孩去跟大車硬擠除非對方超車沒有留安全距離你的敘述太過簡陋, 至少八成是在迴避你自己的問題點不講只有單方面的敘述結果後來被打臉的case看太多了初判表, 現場圖, 照片或影片等等貼出來再說吧光憑你這樣簡陋的說辭, 這樣就能判案的鄉民也是奇葩
除非是在左、右轉彎專用道~~不然還真沒聽過直行車要禮讓轉彎車的!!!!首先要釐清機車是否在前方!!!如果機車都沒改變行進方向穩定行駛~對方撞過來大多是她的責任!!!不過對方汽車撞擊點是右後方有點不合常理!!!!還是要調行車紀錄器與道路監視器比較明確!
樓主的用字也是很奇怪,突然間,感覺到擦撞,機車龍頭瞬間一陣晃動.有沒有撞到自己不知道嗎? 用感覺這個字, 上法院應該不利吧.感覺是很抽像的東西, 所以到底是撞沒撞到? 沒摔子, 小孩的腳還能撞到骨折, 那應該是很大力的碰撞,小孩的腳甚至勾到保桿, 導致後保桿翹開, 小孩的腳也骨折了吧.總之, 報警, 驗傷, 肇事鑑定就好了,管那個駕駛講什麼, 看警察怎麼判, 依法辦事, 和解或訴訟囉.
依照你的說明,對方肇責比例高沒有錯。但沒有實際的影片,實際的路況,那麽變數是非常大的。正確的方式,是報警當下處理之後,等待大約30天會有員警製作的初步分析判斷表出來,供雙方參考。記住,初判表就是一張參考,雙方無異議時,可參考用,其中一方不認同時,說難聽的是一張癈紙。之後需要花3000元去申請事故鑑定,這鑑定結果可當法院訴訟事證。另外,鑑定結果也可能雙方仍沒共識,可再申請一次鑑定,但通常會和第一次相同,除非有新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