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就是違規是可以連續開罰的就算是你停在那邊都沒離開過也一樣你的小聰明用錯地方了當然你也可以試著申訴結果你自己申訴了就知道了實際上違規就是台灣人的日常被開單就是算自己衰這沒啥好說的至於上面有些人噴成那樣我是不知道是啥狀況就是
車輛故障幹嘛不去修好或報廢,掛牌也是要成本,機車報廢強制險還可以領一些回來。違法、違規是不能主張不法的平等,如果停在合法停車格只有樓主的車被收費,其他都不收可以公審沒問題,今天違規停紅線,警察就是針對你開單也沒什麼毛病。如果可以證明被移車到紅線還有機會翻案,自己停幾個月,罰單說不定比停收費格還便宜了。
阿不就還好老天有眼讓你收到罰單,不然你還要在停幾個月?什麼叫惡意檢舉?阿你不就惡意違規?明明知道車子故障還不趕緊處理,放著停幾個月?真希望你能收滿一整個月份的罰單,就是有你這種人,自己違規被檢舉還怪檢舉人。車不騎就賣掉啦,擋什麼路,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