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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併排停車也進入無政府時期了

Sui77 wrote:
亡國部長不願硬起來弄好交通,底下基層員警幹嘛認真抓違規,開罰單累死自己? 

可是警察還幫版主到多家商店找人,這明顯比直接開單還累吧!?
peter5240

政策是這樣的變態,耗費許多社會基層人力、成本與個人時間。

2024-04-10 16:41
knift

警察是服務業,老師也是服務業…台灣鯛不就是這樣子養大的。

2024-04-10 22:48
政府德政,便民措施

警察舉發,擾民不便

交通地獄,你我承擔
如果是妨害自由或沙人未遂會不會好一點…?
A5 wrote:
當下家人問員警為何併排停車不開罰單?員警竟說這條路不是交通要道,目前違停先以規勸為主,不會開單,說完便騎車離開。

可以投訴警察,法律不是他自己說的算,
反正他想做好人,你就好好教育他,
不管最後他有沒有被處罰,
但他下次一定會開單,不想再寫報告.
上次我同事在紅線暫停,人還在車上,
警察看到過來,馬上開單,一點情面也不留,
也沒有什麼叫做規勸
knift

遠遠超過臨停的3分鐘,不是併排臨停而是併排停車,罰金是2400元,不屬微罪不罰的項目。這樣子還不開單,真的有點扯,如果說有什麼緊急不方便大家體諒一下也罷,但是併排跑去吃麵?別人的時間都不是時間?自私

2024-04-10 22:51
版主既然都錄影了,也超過3分鐘了,依然可以在7天內檢舉他「併排停車」。
目前只有臨時停車不能檢舉,超過3分鐘的停車,依然是可以檢舉的。
檢附這3分鐘的影片,車主就會收到一張2400元的罰單。
不是有一句話叫做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大家都可以一起停啊。這就是台灣精神

打不贏 就加入啊。
一起亂停 不是很好 ?   

只能轉念而已。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啊......
沒救了 越來越退步
A5 wrote:
剛家人收到回覆非常生氣,結果是不舉發,理由是併排事實不明確,不予舉發。

不用扯那麼多啦
把影片po上來
讓本板的檢舉達人(我不是)幫你鑑定一下為啥你的影片不會過
搞不好問題真的出在你們自己也說不定
"檢舉"是一項非常專業的技術
不是隨便阿貓阿狗就能夠做得好的
knift

沒錯啊!檢舉要熟讀道交法,知道各項違規的「要件」。在蒐證時就是要清楚呈現這些「要件」,才會成案。一般剛開始檢舉的人,不舉是很正常的。

2024-04-10 22:52
master213

真的,之前遇到一對老夫婦直接把車停在單車行人專用道,拍影片檢舉也是被說沒日期、沒路名檢舉不成功,沒日期我認了,沒路名我想想那個地方還真沒路牌標示...

2024-04-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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