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我這個外地人的觀點,如果內側兩個車道都可以左轉,
以畫面來看,最左側車道左轉下地下道正常沒錯,
中間車道若也可以左轉,應該是往另一個路口左轉,
而不是擠進地下道的部分,造標線上來看他沒違規,
而標線劃設用意應該是如我所說的,
中線車道是左轉平面路口用的。
我和部分網友觀點一致,轉彎車內側應該有優先權
然後啥應注意為注意,我會主張左轉時會將注意力放在行進方向,
注意路口有行人穿越,且我在最內車側道跟隨前車左轉。
以上屬個人觀點,網友講的肇責也不見得都正確,
等初判表的判定吧~
調解會最大目的只是要你們雙方和解,
和解條件不見得雙方都會滿意
調解不成立也不會怎樣,
就是之後要繼續打官司求償
如果覺得自己百分百對,也不怕曠日廢時,
可以法律途徑走到底。
不過大多數人還是會簡單處理就好
就看您怎麼想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