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MY縫 wrote:檢舉兩台都失敗明明都壓到雙白線了 壓到白線不等於跨越,你要先知道這件事。跨越的意思是四顆輪子輾過雙白線成功變換車道,就像路口紅燈號誌亮著,車輛沒有後輪越過停止線或明顯進入行人穿越道影響行人之樣貌,基本上檢舉闖紅燈是不會成立,你只能檢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依照你的描述,比較像是車輛行駛於車道分隔線上(兩車道中間),這條不開放民眾檢舉。
BloodLust wrote:不用浪費時間寄到警政...(恕刪) 個人使用署長信箱的經驗是,有效之前檢舉一個產業道路跨雙黃線逆向超車的外送師一開始警方回覆沒有詳細地址不舉發申訴署長信箱後,警員來電通知說有派轄區員警到影片地點找路燈編號,後續就開罰了
開車在雙白線變換車道 , 很肯定是違規 , 也是蠻危險的行車行為, 樓主要檢舉 , 本人贊成但若只是行進中車輪壓到白線 , 這很難完全避免 , 所有的開車族應該都有過 , 若是這樣要提出檢舉 , 本人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