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問題出在女騎士但是也不能撞她在台灣 沒有路權問題只會講究人權至上 你們是眼睛塗到蛤仔肉?是機車想鑽到賓士前面往右偏先去擦撞賓士的好嗎?而且那女騎士起步起落架還收不起來不是賓士肇逃, 事故的錯就在賓士身上這是兩回事
這是主因要看機車是不是騎在分隔線上或超出如果有就是逆向超車會成為肇事主因,若沒超出車道,那算是同車道就要判斷誰是前車誰後車。汽車駕駛碰撞後馬上停車,清楚知道產生碰撞還加速離開,明顯的肇事逃逸!沒停車直接跑說不知道恐龍法官可能還會採信。最厲害的是這位警車駕駛警員,要給他拍手按個讚。超快視覺與手腳反應,即時煞停沒有撞擊造成更大傷害!這要換成一位漫不經心的三寶撞上,又會變成複雜問題的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