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astopia wrote:
感謝大家的解惑,我會再想想看要怎麼處理
網路查到的律師回覆資訊
參考看看
由於所有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了,沒有任何的繼承人,這台汽車我們該如何處理?
1. 若父親朋友想保有這台車繼續開,在我們所有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後,他有什麼辦法能繼續持有這台車嗎? 能過戶嗎?
2. 若父親朋友也不想開這台車了,我們是否需要拆下車牌,繳回監理站辦理報廢呢? 我們有權這樣做嗎?
3. 車體我們是否不能自行送去報廢呢?
4. 若車體我們不能動,需要繳到政府哪個單位嗎? 或者就直接棄置於路邊不管呢?
您好!
如果法定繼承人都已拋棄繼承,遺產會歸國有,應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來處理遺產,已拋棄繼承之人無權再任意處分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