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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斑馬線到底要讓還是不讓

不讓就吃六千塊啊 錢多就不要讓沒差
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就好。
行人被後方不長眼的車撞到,
也是他們雙方的事情。
辦個行人大富翁癱瘓交通就能搞定了
kkmr wrote:
今天突然碰到一個狀況...(恕刪)


其實就是要痛一次才會長記性

我每年都會固定去對岸的一個2線城市

有次出差(疫前)某個路口突然車子都會讓行人了(有斑馬線)

我問當地的...結果就是頭上有監視器在拍

沒讓就是罰!(忘了多少) 還記點

點數扣光就是吊銷駕照

對岸駕照不好考

台灣還在要取消記點 難怪交通一直沒進步
hpvs19 wrote:
最為難的狀況是無號誌路口
當你接近斑馬線時,行人一腳踏上班馬上
這時是要緊急煞車讓他過,還是硬頭皮駛過去

所以法規有要求你行經無號誌路口時要減速啊
如果你有確實做到減速, 就不必緊急煞車
沒什麼好為難的
看01分享這麼多的案例
感覺上似乎中南部無號誌路口特别多(經費有限??)
以前不讓沒事, 現在不讓會有事, 這才是比較為難
hpvs19

我只再說一次,用鍵盤比實際更容易做到 [大笑][大笑][大笑]

2024-03-28 13:41
CogChern

是不容易,但該做的還是要盡力做到。用嘴巴說永遠比做的簡單,跟喊著世界和平是一樣的意思。[口哨]

2024-03-28 13:49
無號誌的斑馬線真的麻煩
有時還會畫在路口的另外一側
過路口前看到可直接停讓
如果已經開進路口才看到行人衝出來
這時要讓就只能停在路中間了
讓也不是,要讓也不是
hpvs19

我就見過,前面機車減速停下,後面機車就給他硬撞下去,然後行人走開了

2024-03-28 9:28
kkmr wrote:
1.我停了 行人也發現我讓她,然後過馬路,對照上面狀況就看他被車撞(因為後面的車不會看到有行人要過)
所以行人被撞,其實是因為我禮讓他,反而害他被撞


想太多了
沒停的騎士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就是他違規(斑馬線沒停),他就負全責
違規的人叭你,你就要跟他一起違規嗎?
當然不是

台灣現在會有那麼多仇視行人的路寶
主因是因為台灣保護行人的規定跟素養,太差太遲了
大家爽慣了,一改革就開始抱怨

二十幾年前剛強制戴安全帽的時候,也是群情激憤,怨聲載道
強制施行下來,多數看重自己性命多於行車快感的人,自然就會自發性的守法
讓 我檢舉那個違規又罵人的,平常我不檢舉的,

但你違規又要幹譙我 那就對不起了。
kkmr wrote:
今天突然碰到一個狀況...(恕刪)


我會慢慢停下來,然後按聲喇叭讓行人知道
如果表示不走,我就會慢慢離去
這就是「道路分割」的弊端,視線被停下禮讓的車擋住,然後機車看不到行人「道路分割」照衝,就中了!
讓是一定要讓,因為罰單是你自己繳,旁邊機車衝過去撞倒也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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