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就是這樣子啦,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格,違停除非民眾打電話檢舉不然警察根本不管不抓,像西屯派出所對面西屯路黎明路口不到5公尺的黎明路上天天都有汽車雙併排違停阻塞交通,值班警察抬頭就能看到違停,但警察就是選擇性失明看不到那些雙併排違停的汽車,等到出事故了再補罰單。我記得水湳派出所有個員警開違停罰單開的太勤被調到外埔區呢
實在不好檢討受害者,但是還是不得不說,行人就是少做了一些動作,這跟開車不轉頭一樣啊,就算行人全對無肇責又怎樣?拿了賠償但是輕則受傷重則殘廢,這個痛誰幫你擔?過馬路就算走人行道,還是得小心,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看到車子不禮讓就讓他闖別拿生命開玩笑,不是行人最大,是生命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