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晴吧 wrote:
酒駕仔感謝民進黨對酒...(恕刪)

想太多,沒酒駕 能撞死人的都可以當立法院長了。
馬英九8年都沒改進,蔡英文8年能改多少。
在台灣交通安全 要自保,行車記錄器、保險不可少。
別忘,法律立法權在立法院,因藍綠的立委都有可能酒駕,所以才製定酒駕撞死人,不會判死判。
詐騙罪很輕,因立委會詐領助理費,補助經費,
技術不好,才會爆。
交通的執法 紅單收入在地方政府。(藍色大獲全勝,綠色在南台灣、屏、高、台南、嘉義縣)
科技執法,測速照相,民眾檢舉,警員執法(酒駕臨檢、未禮讓行人)。
那個地方政府可以 學習中國大陸大城市管理,禁摩托車令。學日本買車,要有停車位才能買。
台灣刁民,違停不能檢舉。
立委座駕,違停可以關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