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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真是廢文一篇!

實名制沒錯
但是不能對被檢舉者實名
被冤枉也不行實名
誰叫你倒楣被檢舉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建議---只要罰單附上檢舉人.姓名電話地址.即可..保證馬上-問題解決

所以違反個資法的問題丟給誰??
丟給你負責嗎???
不能負責就不要發廢文....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加上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檢舉的樂趣就會歸0

再不行
戶籍謄本
其實上網公布違規人員姓名家裡住址電話,應該也可以解決問題,兩個都上網公布更完美
不過一般都已違法的先,那就先試行公布違規人員,效果不錯再議
golihi

贊成就一起來嘛,還分先後,真是孬

2024-03-08 11:27
1+1=3 wrote:
檢舉問題給交通部長-...(恕刪)


這之前我也提議過,多向檢舉達人請益如何遵守交通規則~

rockliang

看看垃圾檢舉人如何開車、騎車不被檢舉啊?24小時看著,總是有所得[真心不騙][笑到噴淚]

2024-03-08 11:29
阿姆羅雷

rockliang我有檢舉過惡意違規所以應該算大大所謂的垃圾檢舉人,駕駛年資17年我好像總共收三張罰單,不過小弟上班路上有個慣犯一個禮拜就超過小弟的總和,但他現在很遵守交通規則[真心不騙]

2024-03-08 23:32
其實有一點建議就是常違規車輛車頭可由政府在車頭貼上醒目標示,一方面讓大家注意避免危險,一方面又可解決檢舉問題,吸引檢舉達人讓一般人被忽視,讓這兩個互打不是更好
1+1=3 wrote:
犯我大唐....雖遠...(恕刪)


你是不是想說這個?

當初開放民眾檢舉根本是一場錯誤。

應該跟新加坡依樣,限制汽車機車的成長。同時違規罰則加重,重大事故駕駛人退場機制。
這樣才能有效改善交通。
很氣喔,趕快加入警察大學,由你開始公開檢舉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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