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fu wrote:只是不開放民眾檢舉,又不是不罰這標題真是別有居心 民間路權團體憤怒的原因是,警察放任沒有取締,政府剝奪民眾自力救濟的權利如果民眾自願當溫水裡被煮的青蛙,那就因為馬路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在走,你的父母小孩都會走,但是你不可能24小時在馬路上保護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