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去年9月貨櫃車撞扁小車致2死,談妥賠償金額和解

法官有進步了,
以前一條人命平均500萬,
現在有跟隨物價調整。
幫公司開貨櫃車
那公司要負責吧
難道這是私人貨櫃車靠行?

如果是的話 該修法 公司應該賠償
很荒謬的賠償,死者拿不到賠償,更不用說花得到。
假如死者有未成年兒女,賠償是有意義的。可是死者無兒女或者兒女已成年,他們親人或已成年兒女拿這筆錢的意義在哪?對社會毫無貢獻。

我倒覺得把那些金額拿去給孤兒在教育方面。
ace ventura

如果是你拿到賠償會捐給孤兒院嗎? 如果是法院強迫幫你捐的呢?[挖鼻孔]

2024-03-02 12:07
jxv wrote:
全案已由強制險分別賠償3人各175萬、175萬、50萬元等,共計400萬元,江姓司機將再賠償剩餘1240萬元。

1240萬應該是保險的第三人跟超額
保險賠又能談妥和解的話 總比兩手一攤 沒錢賠的好
~阿皓~ wrote:
1240萬應該是保險的第三人跟超額
保險賠又能談妥和解的話 總比兩手一攤 沒錢賠的好


之前還有個天才說要禁止保險陪這種的,完全沒想到受害方更慘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