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是國家或地方政府在維護~~該有的就要有~~比如照明或是路標、護欄等~不該有的就是不能有~~~坑洞、鋼筋、裸露的螺絲....等!!!無照是一回事~~~不該冒出來的鋼筋也是一回事!!!!做事不夠嚴謹~~~出事就得買單!!!!記得之前有案例摔車撞上路燈桿凸出的螺絲~~~~
你這道理就好像無照駕駛不該上路,所以一個無照駕駛但完全沒有任何違規行為的人騎車在路上,任何人都可以去撞死他而無罪一樣。行人闖紅燈或任意穿越馬路,即使你明明老遠就看見,也有足夠的距離煞車,卻反而加速前進把行人撞死,然後來怪行人只要不違規就不會死,認為自己無罪。今天少年無照騎車,摔落水溝受傷是他自作自受,如果沒有鋼筋在水溝內裸露,他也許最多重傷躺幾天加護病房就可以出來,但正常水溝為什麼會有鋼筋裸露,這就是權責單位該負責的,這就是一碼歸一碼,而不是你先違規,所以你活該。
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這種有色眼鏡帶那麼深整天搞分化找對立的無聊人士如果今天不是「無照少年」「騎車」「過彎失控」而是「退休老人」「爬山」「跌倒」進水溝插到鋼筋死亡呢個人認為法官判得很明理 少年也為了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國家是間接賠償的,這會歸責到承包商、驗收品管體系先把包商押金拿出來清算一下這樣樓主心情會好一些吧另外無照駕駛就法規面罰萬元左右罰單,不是無照就不能開騎車台灣3寶多,有駕照不見得比無照更安全撞死的都是有駕照居多,只是忘記安全駕駛了
樓主這種我一論稱為『法盲』法官不是講了很清楚,少年自己要有責任6成,水溝有鋼筋,插入少年身體內 造成死亡主因 佔4成這種還被稱恐龍法官? 你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 恐龍法官?今天你的小孩,去兒童運動公園玩,跌倒 被兒童運動公園上的設施,鋼筋插到頭造成死亡…跌倒是你小孩自己跌倒的…但造成死亡 卻是 兒童運動公園,該設施不該出現的鋼筋……所以 是你小孩自己的錯嗎?水溝正常應該有鋼筋露出嗎?但凡腦袋正常的,都提不出這個問題……樓主該去做個智力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