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ruing168 wrote:燃油車加油都要出門為...(恕刪) 加油站很多很好找,所以油車的車主不擔心找不到加油站加油,而電車可充電的地方沒加油站多,去了充電站有時會等很久才能充電,有里程焦慮的車主都希望是滿電狀態出門。
ruruing168 wrote:燃油車加油都要出門為...(恕刪) 電車是未來的趨勢沒電椿的房子賣的出去?老一輩的可能會覺得沒差吧但年輕跟中年人目前是會影嚮購買意願的至於加油站電椿不會導致你家空氣變差加油站會而且加油站會有吵鬧的問題
版主我挺你可見得論壇上語文與邏輯程度不太好的人蠻多的這麼明顯的反諷邏輯法竟然一堆人看不懂怪不得日常生活中一堆吵架紛爭的親子間的夫妻間的朋友間的同事間的老闆員工間的常常遇到一堆聽不懂人話的跟講不出人話的在雞同鴨講在爭辯在自已為是的溝通悲哀啊喔對了交通安全方面也是這樣版主挺住,忍耐一下,
大樓設充電樁配套不足就上路 設置過程問題重重2040年新售汽車將全面電動化,全台電動自小客車已逾4萬輛,除公設充電樁建置緩慢,私設電動樁的相關配套不足就上路,在法規限制嚴格、社區大樓恐潛藏安全疑慮等情況下,台中市目前向台電提出申設的社區管委會僅27戶,遠遠落後電動車成長速度。全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認為,中央應跨域整合住宅安全、消防及建築等相關法規,通盤檢討解決設置問題。依「台電公司營業規章」規定,住戶設充電設備新增用電時,應向台電申請,台電台中區營業處近2年受理申請案件,公司行號有456戶、社區管委會27戶、個人有145戶,社區管委會申請案少得可憐。台中市經發局表示,社區大樓或民宅裝設充電樁,須由電機技師或合法電器承裝業者進行設計及監造,向台電公司申請審查及確認安全後供電。台電台中區營業處檢驗課長朱炎松不諱言,部分用戶及廠商便宜行事,未申請送審逕行施工。全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祕書長廖鉑霆表示,住戶設置充電樁,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取得社區同意,經區權會有住戶2/3出席、出席的3/4同意,其實門檻很高、過關不易,營建署正研擬修法放寬。廖鉑霆指出,設置充電樁還涉及台電契約用電調整、「表後拉線」電損可能損害電動車電池;縮短布線可能對建物牆柱施工打洞;若多人同時使用恐造成跳電等多元複雜問題。此外,電動車一旦起火,鋰電池撲滅不易,若發生在大樓地下停車場,現行消防設備是否能及時因應搶救?台中市住宅處指出,社區裝設充電樁屬於社區自治,台中市已訂定指引,協助溝通協調及維護管理。但對巡檢維修都無強制法規,稽查及罰責也付之闕如,場域及設備都屬私權,公權力難以強制涉入,但若發生意外,恐成重大危機。我們社區拉線,都是走車道的天花板,因為走他人車位牆壁或是天花板都是反對。其次管委會還要求電車車主簽下賠償契約,如果萬一自家的電動車在充電時,發生起火,必須賠償他人與社區的損失。比如恢復原樣所要的花費。如果社區大樓發生跳電,電動車必須停止充電,以住戶用電為先。所以這些車主都有保險,就是避免萬一發生火災,賠償出問題。 地板要穿孔,需要請專業人員與技師公會出面,確定安全無虞,才能穿孔。
因為偉大的政府非常多政策都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就上路了~~大部分電車消費者要的就是正常上下班回家可以充8小時以上的7kw AC充電樁,至於快充那是放假長途才用的到~~沒配套政策所以台電/管委會壓死消費者,對於電動車自燃這個本來政府就要有強制賠償條款要車商含在車價內作保險,一個不成熟的產品如果政府硬要推不應該風險要消費者負責,配電工程根本不應該是沒有技師執照的住戶跟管委會決定是否可以執行,有技師簽證跟台電審核還會跳電/走火那當然是技師跟台電及施工廠商負責賠償,台灣的民粹表決就是不懂的人占多數才形成的,所以困難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