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檢舉魔人挑毛病不就如此嗎?跨了就跨了違規就違規甘願一點~~別牽拖因此套一句話沒違規就沒檢舉沒違規就沒舉發那排機車不是違規..水溝蓋有部分是私有機車有沒有越界這得丈量土地所有權才能製單舉發不是用你的觀感跟肉眼或內心覺得因為很多水溝工程都是微幅侵占私人土地只是公共建設互惠佔不多..地主也得排水不會吭聲而已他的綠線到哪就到哪才是公有~不是看到人家停就鬼扯違停怎麼不去扯人行道劃這種鳥樣害你家人被撞?申請國賠你要抱怨的是政府搶著畫線為先完整規劃為後
應該是車禍後兩造雙方無法和解,警察也怕將來上法庭被認為執法疏失,當然要依規定製單告發,至於是否對方被開罰未禮讓行人啦,也不是你該關心的,檢具車禍驗傷單,去走程序吧!除非對方有保險全權處理,不然就算嘴秋也得陪你走程序,只是爭執這種事蠻無奈的!
沒發生事故時你怎麼走都沒人管你~但是既然發生擦撞就要釐清事故原因!如果機車是在正確車道直行無違規!行人原本走在行人專用道也很正確!但是如果遇到前方有路況忽然變換路徑或跨線!沒有先注意後方來人or車!!!那就會有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