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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收到違規罰單,我覺得離譜!!

員警依照客觀事實開單

你主管上認為不妥有就去申訴

台灣檢舉魔人挑毛病不就如此嗎?

跨了就跨了違規就違規甘願一點~~別牽拖
因此套一句話沒違規就沒檢舉沒違規就沒舉發

那排機車不是違規..水溝蓋有部分是私有
機車有沒有越界這得丈量土地所有權才能製單舉發
不是用你的觀感跟肉眼或內心覺得

因為很多水溝工程都是微幅侵占私人土地
只是公共建設互惠佔不多..地主也得排水不會吭聲而已
他的綠線到哪就到哪才是公有~不是看到人家停就鬼扯違停

怎麼不去扯人行道劃這種鳥樣害你家人被撞?申請國賠

你要抱怨的是政府搶著畫線為先完整規劃為後
台灣就是這樣,沒事發生的時候怎麼走都OK
有事發生的時候就要完全照法規來看了
警察說的沒錯....要完全依照法規的話你就是要走回去走斑馬線。
應該是車禍後兩造雙方無法和解,警察也怕將來上法庭被認為執法疏失,當然要依規定製單告發,至於是否對方被開罰未禮讓行人啦,也不是你該關心的,檢具車禍驗傷單,去走程序吧!除非對方有保險全權處理,不然就算嘴秋也得陪你走程序,只是爭執這種事蠻無奈的!
小火龍 wrote:
家人先是走在綠色人行...(恕刪)


行人被機車擦撞沒傷嗎?
驗傷
提告過失傷害(這跟有無違規沒關係)
toxin0702

查無過失就是無罪,路旁邊有人突然冒出來,來不及反應怎麼算有罪?

2024-01-30 13:17
nslee540317

一點點擦傷就可以了告了

2024-01-31 15:48
路面都有標示,只能照規定走,法律是用來遵守的~
沒發生事故時你怎麼走都沒人管你~
但是既然發生擦撞就要釐清事故原因!
如果機車是在正確車道直行無違規!
行人原本走在行人專用道也很正確!
但是如果遇到前方有路況忽然變換路徑或跨線!
沒有先注意後方來人or車!!!
那就會有責任歸屬!!!!
小火龍 wrote:
基本上每天都忙得很,...(恕刪)


如果每天都很忙沒時間去檢舉擋住的機車,改善交通,那就只好你家人就只好一直違規繳罰款。
這社會就是這樣,不付出時間就付出金錢!
台灣的都會區,很多這種巷弄。狹窄、沒人行道、停滿機車。唯一的解方就是都更,但是台灣的都更速度慢之又慢。可能要來個地震,才能重新建設了吧~~~
賞他一根蘿蔔

今天如果是汽車違停,就改停售汽車!?你的腦袋真好~

2024-01-30 11:28
chengjer

沒停車位就不能買,政府沒種實行.

2024-01-30 14:54
小火龍 wrote:
家人先是走在綠色人行...(恕刪)
你家人違規是事實,討什麼拍,有本事就每天檢舉那些違規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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