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oif wrote:這個停車的白線不願畫大一點 它已經是寬白線了,你乾脆說把它塗銷。你知道15cm和10cm白線的意義嗎?麻煩重新去閱讀交通規則。通常寬白線是道路邊線,邊線內提供給行人通行和車輛停靠,可是不代表汽車和機車可以一直行駛或阻礙,因為它不是道路或停車格。它不是道路或停車格。它不是道路或停車格。違規最嚴重的是機車,幾乎大多數都騎在邊線內。你會被告發的原因只有一種可能,明顯阻礙到行人和車輛停靠。所以依照你的例子,只要有人通報員警,你肯定會被開單。因為你明顯阻礙行人通行,迫使行人走到快車道上。
BlueSky5230 wrote:它已經是寬白線了,你...(恕刪) 我寫錯了我是說,白線離圍欄與護牆遠一點15公分是停止線!可停車10分是車道分隔線但很明顯沒引嚮到路邊的行人 也沒影嚮到通行這就是我停的樣子,這邊 一小時車 輛 流量不到十台 ,因為這邊是 還滿鄉下的路,不是大都市的主幹道2輛要匯車也沒問題 !我停的位置更跨張了,已經是緊張圍牆了
查了一下相關規定,並沒有說到停車不能超出路面邊線,但有一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這個就沒有一定標準,但路肩本來就不能行車,而您這只是壓到線應該也沒有妨礙人車通行的問題,照說應該不違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