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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禮讓行人,但我也違規了。

影片自己備份起來,如果收到罰單就去申訴吧,不要期望台灣這些矛盾得要死的破爛法規會對正常的人民有什麼寬恕。
真的怕成這樣, 不要開車好了.
MBUSA wrote:
真這樣做的話,很多地方的路邊提車格都得塗掉了。

是該塗掉,

道路本來就是只供通行,

拿來臨停尚可接受,

但是臺灣目前都是開放路邊長時間停放,

這是錯誤的觀念,

現在的情況就是原本可以臨停的地方都被長時間停放的車輛占據了,

那臨停的車要去停哪裡?

現在全都本末倒置,

臨停去停車場,

長時間停放停路邊,

這是哪門子的交通政策?
黃網狀線,法規來講是不能停的

但實際情況,警察必須現場取締 OR 有科技執法

但最後罰不罰,是看你什麼原因停留網狀線上

如果是因為跟貼車很緊(例如塞車慢慢往前嚕時),前方回堵了你卡在中間

因為你不淨空路口,停在網狀線上,這就有很高的機率會開單
這裡有警察局答案
advantage wrote:
黃網線沒開放給一般民眾檢舉,
其實路口50~100公尺內應該不能開放路邊停車,
因為這樣子根本只能到路口才會發現有人要過馬路,
臺灣現在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整個交通規劃應該都要全部重來,
明明韓國日本都是範本給臺灣抄了,
都這麼簡單還是不願意去做,
到底是要寵老百姓到什麼時候?
還是寵老百姓才能讓上位者不被發現在胡搞瞎搞?
給老百姓一點方便小恩惠就不會來煩大官哪裡沒做好?
猶如現在許多父母覺得小孩吵就給小孩子看手機,
覺得不要吵就好,
這根本就是在殘害小朋友,
政府也是在慢性殘害老百姓。

就跟政治人物的論文一樣

不是東抄西抄,就是東拼西湊
再不然就是不給討論空間,封存30年

著名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就是這樣歪來的
說好的專業官僚,終究還是為了政客選票跟鈔票而服務~
advantage wrote:
其實路口50~100公尺內應該不能開放路邊停車,


路口50~100公尺內??
那台灣市區道路幾乎都不用停車了...
市區裡你要找到2個路口距離1百公尺,
可以說是很難吧!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KiKiUnicorn wrote:
台灣市區道路幾乎都不用停車了...

其實道路的功能就如同字面意思是通行使用,

停車就該去停車場,

國人的正確觀念要先建立起來,

官員貪圖方便,

老百姓就跟著隨便起來。
hch2006

是誰送三流的人進立法院? [笑到噴淚]

2024-01-23 8:21
在台灣有停止線的地方沒有人在做“先停再開”
這種矛盾問題就會一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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