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影片,兩台golf,操控不錯,但駕駛技術太差,變換車道都沒打方向燈,又不是在開手排。即便開手排,我左手方向盤,右手排檔桿,單手開車照樣打方向燈。黑車自撞右側石墩,以為被擦撞,但影片證明,拍攝車並沒有碰撞,且是黑車子自己開出馬路外面撞上石墩,屬於右側路肩違規超車。
如果對方沒有任何擦撞證據就告你,就讓他告,等待收到不起訴書時就可以提出誣告。雖然誣告成立條件很嚴格,所以還是要看對方在檢察官那邊提出甚麼證據,如果拿出的證據一點擦撞都沒有也不明顯,這時用不起訴書告誣告,很有機會成立。(看不起訴書內容決定一切)我兩年前也被一個不是被我檢舉的違規者告恐嚇罪,說我愛檢舉讓他不敢出門心生畏懼。我已經拿到不起訴書,在這20年內我都可以提出誣告,(有不起訴書表示已有特定人選,20年內可以提出誣告罪)我預計這幾年可能會行動,愛亂告當然要告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