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11112003 wrote:想說請對方把單據補齊有多少就賠多少,結果對方又說什麼單據都沒有,要現金就對了,不然就行刑逼民提告讓我留下案底,撥電話給他也一直掛電話.. 這種小車禍訴訟案件就算你輸繳國庫也不會有案底的.......連良民證都能辦談不成就上法院沒你想的可怕.....走一次流程就是有收據或可合理計算的才賠檢察官法官對這種小車禍刑逼民提告看太多了.....你就算全責該賠的還是看單據與可合理計算的才賠
偵查庭就檢察官會拿筆錄or行車紀錄器詢問兩造雙方事發經過!然後兩造都被檢察官洗完臉後,再問雙方要不要和解撤告!對方如果不和解撤告就是等法院通知書!上法院對方也不會比較佔便宜!法官也是看證據去做判決!反正就算判賠也不會判太多!(手部挫傷......)套一句人家講的"車禍賠償不是中樂透"
我是建議去調解委員會議調解看看~在沒有和解的前提之下過失傷害(有肇事責任)判二個月「等於6萬」是很平常的事,就算是判一個月(一天1000元=3萬加上法官認定就醫合理的賠償?元),還是他(對方)說3-5萬之間平衡一下金額再談談看?基本上對方不撤告(罰金+理賠金額)也是差不多的金額(上法院對方若因沒收據證明,賠償損失沒法要求他說的那麼多,但過失傷害罰金卻是一筆不小的金額)
西恩潘朵拉 wrote:我也遇過,最後他吃鱉,我還記得對方被調解委員狠狠洗臉的畫面 那最後對方有拿到錢嗎,還是一毛都沒拿到另外你提到 "你這種小案子頂多到偵查庭&調解就和解了啦,要上法院很難啦",可如果對方堅持就是不和解,要告到底,也無法上法院嗎
西恩潘朵拉 wrote:你這種小案子頂多到偵查庭&調解就和解了啦,要上法院很難啦,越來越多人玩,說真的檢察官和法官真的覺得煩,浪費社會資源 你下次遇到可以再賴皮或是一副小事情看會不會進到法院坐在被告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