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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紅綠燈變換車道擦撞肇責問題

三個車道,縮減成二個車道,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覺得樓主過路口後,對應的是最外側車道。

(我都走最內側的地下道)
套句01鄉民常講的
移動中的東西~沒有什麼零肇責的
小黃就一直在鬼飄呀。
一開始就右切了。八成是看公車擋著,又切回中間,
過個路口公車跑比較快了,又跟著要切去外側,靠,馬路他家的??
還有人在怪樓主。
怎麼越接近小黃開得越慢,既然要減速何不就再減慢些讓他?
其他車輛打方向燈我都讓,車速無法讓也會閃個遠燈提醒對方
gn255004 wrote:
第一次發文請教各位如影片中過紅綠燈之後,左方計程車從隔壁車道切到我方車道(直行車),有碰撞到我的左前方葉子板,這樣的話他是權責嗎??以下是行車記錄,請問能否給一些經驗分響或判定,謝謝。

計程車全責,
結案....
(記得看初判表上有沒有給計程車司機罰單,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罰單就是直接判定對方全責,
沒有的話可去電員警反映)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toocck

三車道變二車道。加上計程車是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是後車的工作,兩者都在行進間,想全責脫身難,期待樓主後續發表

2023-12-11 19:25
5D3
5D3

toocck 計程車何來是前車,簡直鬼扯,就不想和你討論下去,你退下吧

2023-12-12 7:36
Lexus001 wrote:
我如果是法官,應該會判樓主6成以上肇責,理由如下:
1. 小黃為前車(雖然在不同車道)而且在紅燈前即已打方向燈表明前進方向,無應注意未注意之情事。
2. 此路口為3直行車道縮減為2前進車道,小黃為內側車道直行,依法規外側車道要禮讓內側車道,102條第1項第3款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車禍肇責比例不是法官判的

是車鑑會
un3354

如果有重大傷亡, 車鑑會只是法官參考之一, 比例還是法官決定!

2023-12-11 13:27
David-Kuo

那也得重大傷亡提告民刑事才有法官,這個案例只有車輛輕微毀損,不會告到法官那裡....最多就是車鑑會,剩下就是調解

2023-12-12 10:21
樓主錯3, 計程車錯7!

讓了, 就是省時間, 只是心裡很幹都換右線, 對方還一直擠!

不讓就是要跑流程花時間!
小黃基本上是全責
變換車道末注意來車

這就是為何車輛要保全險的原因
被擦撞就回原廠,不用和對方廢話
無人受傷就只有民事問題
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車主不用出面(包含肇事鑑定)
strayvet

Lexus001 [+1]

2023-12-11 17:30
strayvet

Lexus001 不過做筆錄的時候要很小心,我之前是內側直行車道過路口續行內車道,與左轉道違規直行的車輛碰撞,警察做筆錄寫我"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我還特別請他更正,我打方向燈只是提醒,不是變換車道。

2023-12-11 17:31
其實樓主應該自行GOOGLE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

你贏在對方變車道
你輸在直行車道3→2叫做縮減車道依規定外側要讓,且你是後車,重點是你按了喇叭,你有看到他靠近你卻不想讓,他要抓你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一切勝敗都在你初始筆錄中怎麼寫,目前你提供的影片你沒全贏他沒全輸,期待您後續分享

條文: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這種「我要插過去,你得讓我」的插法
我覺得小黃是主肇耶,說全責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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