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獲取太容易,而且太多似是而非的言論。
很多人在獲取大量雜亂的訊息之後,都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甚至失去判讀的能力。
別篇的回覆,直接拷貝過來。
按照標準施工流程
進場前就必須通報高公局,高公局就會開始在高速公路訊息板上面,告知用路人幾K到幾K、內側或外側在施工或是移動性施工。
每個交流道一上去就看得到,交流道跟交流道中間也都有很多塊LED告示牌揭露上述訊息。
通報完之後,施工車輛才會上交流道,並移動到施工區域,所以用路人有很充分的時間獲取資訊、並避開危險。
而每一個施工區域的前方500公尺到一公里的外路肩,至少會有一台或一台以上的標誌車,閃燈加LED號誌告知內側或外側施工,顯示相關施工訊息,如果是移動性施工,則連蜂鳴器都會打開。
你怕撞到緩撞車?你以為施工人員就不怕被撞死嗎?
其他很多細節就不多說了,實在太多規定了。
總之不是沒有相關作為,而是很多人根本就沒注意過。
然後每次看到裝緩撞車的新聞就一陣高潮,說一大堆自以為是的方法。
就你們聰明,高公局裡面的人或是專家學者都是笨蛋嗎?
措施都在,只是三寶看不見而已。
而每一次撞緩撞車的影片,會特意去放前面的這些措施嗎?
那些撞緩撞車的,不會去申訴說相關措施不夠嗎?為啥最後都認賠了?怎麼不想想是為什麼?
就你們聰明,別人都是笨蛋嗎?
若真的有廠商措施沒做完整,那恭喜肇事者還可以撿回一點錢,但是機率真的不大。
至於說什麼為啥緩撞車後面不擺放交通錐這個問題也很好笑。
擺交通錐不需要工作人員嗎?擺放交通錐的施工人員,後面就不需要有緩撞車保護嗎?
一堆天兵想法,看到真的是不知道要怎麼回。
我打這個文也只是浪費時間而已,真正有看到的人也沒幾個

會認真看文的沒幾個,都只看自己想看的,都只回自己想回的

退一步海闊天空 wrote:
111年度國道交通全般事故之肇因首位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13,469件,34.0%)、第2位為「未注意車前狀態」(9,701件,24.5%)
建議工程車後面要想辦法增加提醒裝置,不過高速公路可不是只有緩撞車或工程車會慢行甚至停著。
反應慢的建議不要開車~真心拜託。
難喔 不是太嚴重過失傷害 根本不用怕 有保險撐著也不用怕 皮一點就是等判決賠多少算多少
高速一堆白目跟超近 也不知道是在急啥鬼
建議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開罰率要提升才是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