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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問題請教,謝謝

如果保險公司要你多貼一點支付,記得不要答應。很多人都這樣被保險公司坑
ysdu1688 wrote:
文長,還是麻煩有相關經驗的網友們可以幫忙看一下,感激不盡。
這件事確實是我的錯誤,開車門未注意導致對方機車撞上,所以我全責,對方擦挫傷,中間有見面談過一次(非協調會),有單據的資料保險業務員表示都沒問題,但需要有完整單據,包含機車損壞、去就醫檢查、工作請假、衣服鞋子、年終獎金、全勤……有一些對方說還要去找單據,但在精神賠償部份保險業務員表示僅有輕微擦挫傷,提出的精神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很難處理(大約5、6萬),所以當天就什麼也沒談成,最近就接到派出所電話表示對方提告,要約時間做筆錄,因為沒有遇過車禍被告,想詢問一下有相關經驗的網友們,真的希望可以好好處理這件事並圓滿的解決,謝謝
1. 是不是對方提告了就來不及調解了?還是可以申請調解,若調解成功就能不用出庭?
2. 若保險公司不能負擔的我自己私下處理,是不是也能完成調解?業務員一直跟我說我有保險不用擔心民事,也不建議對方開多少就自己處理,若講好最後又反悔再提高,根本處理不完,但我又不想背刑事責任留下紀錄,且對於工作上好像會留下不好的紀錄也不好
3. 做完筆錄若之後被傳喚能不能請假?因為工作實在是不太方便請假,但可以請假是一定會前往,另外會需要先自己找律師嗎?
4. 附上保單內容,因為沒有發生過車禍,也不知道是不是足夠賠償,自己開的是一台老車,沒有什麼甲乙丙式,但有特別注意第三責任險

保險公司哪一間先說出來吧!

你的案子很簡單,對方價碼也開的很厲害,讓你調解、上法院不划算,不如選擇賠償這樣,但你也不需要真的依對方要求處理。

通常有單據是沒有問題的,精神賠償也沒有問題,合理範圍內保險公司會出錢理賠,不合理不會,這時候就是看你自己的態度,如果你不想走調解不想上法院,那就自己補跟對方談好的差額。

如果你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那就上法院,因為你全責,一定會背負一個過失傷害易科罰金前科,以你的狀況通常判最低一個月,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並不會影響你未來工作、出國申請簽證,除非你被判刑六個月以上,那才會在警政系統上有紀錄。

過失傷害一個月易科罰金就是繳三萬元給政府,另外對方的民事賠償你還要賠償給對方,這邊就是看法官心證,對方受損害這麼小,賠償金額肯定很小,不含律師費用、出庭時間,估計花三四萬。

看到這裡你可以明白我說的對方開價很厲害的意思,上法院你不划算,賠錢你又覺得賠太多。這裡我的建議是跟保險公司問清楚保險可以理賠多少,然後自己再加一點,出比兩者合起來的金額少一點的數字去跟對方談和解,表現出誠意,最後可以不用到法院,也不用負擔五六萬,估計是一兩萬即可。

然後你都說開老車,也知道要保任第三人責任險,應該不是開車小白了,還會發生這種事情,請你深刻檢討吧!開門前先往後看,用右手拉著車門把,避免一開就開很大,開一小縫還要往後看,怕做不到就唸個口訣:「開門前往後看」之類的提醒自己。另外設身處地為對方想,如果自己遇到同樣的白爛事情,會想原諒亂開車門的人嗎?如果能同理心,或許你會比較願意掏錢出來和解。
ysdu1688 wrote:
文長,還是麻煩有相關...(恕刪)


對方很懂的,刑事你一定會被判,所以開價5-6萬
最近親友的案例,汽車和機車碰撞,親友是汽車,對方腳骨折
也是調解不成告上法院,親友問到的人也說了不起就1-3個月
結果法官判5個月,傻眼了

二年多的請假跑法院的麻煩,就看你值不值得花5-6萬解決刑事撤告
peggydoggy

不到庭也要請律師啊!請律師費用就要十萬了。怎麼算都是不要上法院比較划算。會被判五個月一定是態度不佳、不認錯。

2023-11-23 17:18
ava860111

peggydoggy 這是車禍又不是打人,雙方都有比例責任,那對方需要認錯嗎?況且我親友也一樣有告對方,對方也被判二個月,一切都是法官爽不爽而已,這樣懂嗎

2023-11-24 7:44
告也無所謂啊 單據就在那其實也沒多少空間能獅子大開口 一起浪費時間
保險公司說很難處理, 所以原po就不處理了??

保險公司是以省錢為前提辦事, 不是為了保戶的立場

也就是說, 你被告, 保險公司又不痛不癢........
jiahsien

沒錯...XD 保險才不管保戶立場怎樣,能少賠才是王道

2023-11-23 11:53
peggydoggy wrote:
保險公司哪一間先說出...(恕刪)

謝謝您提供的訊息,深刻檢討自己
smax155 wrote:
保險公司說很難處理,...(恕刪)

當然很想處理好,只是對方提的有些都沒有單據,譬如影響年終獎金、影響全勤…..另外就是還不確定最後的金額比較無法確定對方的想法,如果可以,我會想一次處理好,畢竟是我的疏失😔
刑事判決3個月,
換算精神賠償9萬以內都是合理價,
保險公司在刑事是不管的,
對方開價6萬不賠拖到對方提告,
給對方越多時間找相關資料,
後續只會越賠越多

十幾年前我爸騎腳踏車在人行道被年輕人撞到肩膀骨折,
以前就是不懂價目表,
要求醫藥費加精神賠償七萬,
最後提告索賠,
結果只到檢察官那就確定結案,
因為檢察官只對年輕人說,
人家受傷骨折只要你七萬,
你還不趕快和解是要等什麼,
後來檢察官直接讓年輕人分期付款結案,
我爸說完調解過程,
我網路查才知道只要骨折傷害的價目表是15萬起跳,
難怪檢察官會幫年輕人作主直接結案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5, 6萬】
如果就這種金額,不值得上法院。不過對方提告,要求的應該不是這個金額。就事論事,輕傷的話,對方發什麼神經提告?就為了5, 6萬?即使在法院審理,他也很難拿到更多,只是讓人很煩而已。
遇到了,節哀吧!
這件事總算暫時告一段落,不過對方就不予置評了,就當送走冤親債主,少一位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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