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重機但是我也是覺得應該開放重機停機車格因為我開車已經很難找停車位了,常看到一台重機停一格,感覺這個空間利用率不是很好,畢竟不是每台重機都是很大台,很多重機其實停機車位是沒問題的還有開放重機停機車位,我想也不是每台重機都會去停,因為台灣機車停車都擠滿滿的,重機都票漂亮亮,也可能有的車主怕刮傷,所以去停汽車位所以讓不怕刮的重機去停機車位,怕刮的重機花錢停汽車位,有效的利用空間現在是重機數量沒有很多,如果以後數量很多,每台重機都要來搶汽車格,那以後開車要停車就辛苦了..........
有的停車位是算次的,一次60元. 可停一整天就有大重佔著位,和汽車互相輪換要騎車時,就開車來換要開車時,就騎車來換汽車等同公有車位是以極低價租來的60*30 = 1800目前一般住家車位管理費都500起跳了也就是他用1300的價值就有一個露天固定車位可使用也不知為何停車價格訂的這麼便宜.然後讓停車位永遠處於佔滿的情況明顯價格太低被投機人士濫用日後如果大重也可停一般機車格那他連自家都不用租或買停車位了直接用大重先佔位.車子回來時大重牽到旁邊的機車格即可公有停車位不應該被這樣使用公有停車位要有流動性,讓臨時想停車的人有辦法停車才是正途ps.便宜停車位被家裡有好幾台汽車佔住輪流使用的一定也是有政府應該要抬高價格.避免公有車位淪為私人固定使用.然後應該規定有車子的人要有"租車合約" 或 "停車位產權" 之類的. 或證明你家有大庭院,空地可供停車.政府應每年檢查一次順便把那些一樓鐵門裡面停一台,外面停一台的消滅掉(因為沒有停車位產權或合約)
貓狸狸 wrote:有的停車位是算天的,...(恕刪) 以法的觀點來說,用大重機佔位沒問題,人家車主有付稅金和停車費你那麼正義怎麼不去檢舉路邊用水桶、花盆、三角錐套廢輪胎、廢棄腳踏車佔汽車停車位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