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 wrote:法規沒有這樣規定,而是地方縣市警局有違規樣態的裁量權,是警察決定的。 這已經不是違規樣態裁量權的問題了,而是自行解釋法令。法令應該有一個統一的解釋而不是由各機關自行定義不然就會變成一國多制。
hjfrank wrote:問題是,如果是外地人...(恕刪) 連順向轉彎都要打方向燈跟後車說前方是彎道了,更何況是這種Y型路口??反正現在只要"線"不是直的,看清楚是"線",不是路喔,你方向燈打下去就對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xryYFwJLMY 這個影片開法是錯的啊,有問題嗎?內線道的車順著路開必須向右靠才不會壓線,外線道的車順著路開必須向右靠才不會壓線內線道的車順著線往右開,外線道的車不用打左燈跨過白線,然後就跨在線上直行,不會和左邊的車相撞??台灣人,可悲,還大言不慚說政府搶錢。很遺憾的是在路上10台有6~9台都這樣開,真的,我沒誇大看了心冷,要檢舉也檢舉不完,只有幾次是很白目從從邊切過很危險才不得不檢舉
那同一個路名轉了兩個彎是不是都不用打方向燈以這個街景來說、小黃跟機車全部左轉沒打方向燈違規(其實他們是綠燈直走)但是該路名右轉了遊覽車則是直行卻打右轉方向燈(同一個路名) 也是違規 、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圖片上的所有車都違規~違規率100%如果這個論點成立那這個路口直走 所有紅線的車都要打左轉燈?綠線的要打右轉燈?這些直行車全部都換路名了、 也有微彎我跟你保證1萬台有9999台沒打檢舉達人快去蹲點 、薛爛這個路口其實有科技執法 、機器快點設定一下直走沒打方向燈、全部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