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liang wrote:駕駛人鬆口氣! 普畫...(恕刪) 支持推動【交通檢舉義工納管】比照警察【拍照】吿發規定需著制服、背心、或相關執法告示未依規定標示,或躲柱子後面的,比照警察隱性執法處理徹底免除抓耙仔、隱性執法臭名對已有明顯告示的檢舉者任何觸法舉動同樣比照妨礙公務送辦AKA政府授權的交通糾察隊(義工)不想太招搖?覺得沒收入不想幹?那就別去報名囉
d12123344 wrote:不違規會死嗎?(恕刪) 您的乘客(長輩,重要人物,不能得罪的人,女朋友...)要下車,路口10公尺不能停,路邊停滿車(不能併排違停),公車站不能停,方圓百公尺都沒有可暫停的地方,請問您如何做到不違規停車且讓乘客不在百公尺外下車?以上非特殊情況,就普遍的日常.